职业道德的激励功能
激励功能是指职业道德能够激发从业人员产生内在动力的效用。职业道德通过社会舆论、榜样和绩效考评等多种途径,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自豪感,增强职业责任心、义务感和忠诚感,最大限度地为顾客、为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,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。激励的功能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:一是通过教育引导,帮助从业人员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,二是通过榜样、典型的示范,提供鲜活、明确、具有感召力的行为坐标参照系。例如,石油工人王进喜、码头工人许振超就是不同时代中国工人的典型代表,他们既是职业技能标兵,更是职业道德的楷模。这样的典范,对从业人员具有极强的感召力。三是通过考评奖惩机制,不仅满足从业人员物质和精神需求,更重要的是促进从业人员生产强大的精神动力,最大限度地挖掘内在潜力,既有效保证职业行为沿着企业预期的目标和方向发展,又有利于从业人员自我价值的实现。例如,海尔对一般工人实行的“三工并存”,三工即试用工人、合格工人、优秀工人,凡新进员工均有一定试用期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,转为合格工,合格工中的佼佼者可转为优秀员工,反之,优秀员工可能因工作失误转为合格工或试用工。动态的员工有不同薪酬支付政策,优秀员工不仅给予住房补贴,每年500元的医疗补贴等,而且还佩戴荣誉性标志。考核、管理人员实行“四级考核”,主要是根据实际业绩对管理者进行四级考核:A-优秀、B-合格、c-基本合格、D--不合格。对技术人员实行“双线性”考核:一方面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考核,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技术水平进行考核。根据考核结果,不仅从物质激励方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,而且从精神激励方面满足员工的自豪感、认同感和成就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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